2003 年 9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推出了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在该计划推出之前,寻求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投资以获得居留权的个人必须依赖就业签证的一个子类别,即 "基于在香港投资的就业签证"(商业投资签证)。
希望申请香港居留权的个人有五种选择。它们是
申请者必须符合一系列先决条件,才能在以下两项计分测试中的其中一项中获得分数(人才名册上的合资格人士有资格获得优质移民入境计划的额外分数):
符合以下条件的申请人可根据 "顶尖人才通行证计划 "申请居留:
申请人如具备香港缺乏的特殊技能、知识或经验,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在 "一般就业政策 "下工作:
符合以下條件的申請人,可根據「一般就業政策」以企業家身分申請來港或在港逗留:
符合以下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申请居港:
要取得上述任何一种签证,申请人必须向入境事务处提交所有相关的申请表格和证明文件。
申请的批准与否完全取决于政府政策的变化。即使符合所有资格标准,移民局局长也保留拒绝任何申请的绝对酌情权。成功的申请人通常可获得 24 个月的有限期延长逗留(仅限于入境时无其他逗留条件的情况)。申请人可在逗留期限届满前申请延长在香港特区的逗留期限。申请人须继续符合投资入境计划、优秀人才入境计划、租者置其屋計劃、一般就业政策或投资者入境计划的申请资格,有关申请才会获考虑。
香港的税务以地域来源原则为基础。香港公司只需为源自香港的利润纳税,目前的税率为应课税利润的 17.5%。对股息或利息不征收预扣税,对资本收益也不征税。不过,特许权使用费需要预扣税,目前税率为 5.25%,而且只对支付给与付款人无关的非居民收款人的特许权使用费征税。如果是关联方,则适用 16.5% 的税率。
香港公司是在香港没有关联的国际贸易或咨询活动的理想工具。因此,这些业务可以免税进行。持有香港境外房地产的公司也是如此。香港公司不征收资本利得税,其收取或分配的股息也是免税的。即使是适用于源自香港收入的利得税标准税率(16.5%),也非常具有竞争力。
香港投资居留为在经济或人才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个人及其家庭提供居留权。
投资选择包括五个选项:针对高技能人才的 "优秀人才入境计划"、针对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和良好学历者的 "杰出人才通行证计划"、针对专业人员就业的 "一般就业政策"、针对创业者的 "投资创业者计划 "以及针对进行重大投资者的 "资本投资移民计划"。
这些优势包括在香港生活、工作和学习的权利,享受优惠的税收制度,以及在亚洲的战略位置。
最低投资额为 3,000 万港元。
投资居留申请的处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请联系我们了解详情。
是的,主申请人可以在申请中包括其配偶和受抚养子女。
没有居住年限的要求,但如果申请人打算申请永久居留权,则必须在香港居住至少七年(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之前或之后)。
所需文件包括有效护照、投资或捐款证明、无犯罪记录以及其他证明文件。
是的,申请人可以在七年后申请公民身份。但需满足其他要求。
申请人必须进行合格投资,提交申请和必要文件,并接受尽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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